2018年(上)政治学习(1)
学习时间:2018年2月26日
学习地点:五楼报告厅
参加人员:全体教师
主讲人:刘红艳
学习内容:签署《2018年民主路小学师德师风目标管理责任状》
1、严格遵守《教师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》等法律、法规。认真执行国家、省、市、区、局下发的“师德师风建设”、“党风廉政建设”、“安全管理”、“规范收费”、“控辍保学”、“文明创建”、“信访工作”等有关目标管理责任的规定。
2、严格遵守“五严十禁”。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,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、动员、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学习,禁止在职教师不经学校批准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。
3、不索要(暗示)或接受学生及家长送给的礼品、礼金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劵等,如推脱不掉,按组织程序及时上缴;未经学校备案、批准,任何教师不得擅自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。
4、有仁爱之心。不歧视、侮辱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;对学困生和问题学生要更加关爱!
5、学校“安全、文明、卫生、信访、收费、控辍、廉政”等工作本着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按照工作分配,责任到人,力争全年全校无信访、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6、以上工作按照《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责任追究办法》实行责任追究制:不依法办事,不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,发生各类事件造成损失和影响的,一律由个人负责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不得参与当年评优、评先、晋职、晋级等,并视事件情节轻重,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扣除年终绩效工资的处罚和相应的纪律处分。